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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记忆】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

来源:党委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1-03-24

 

 

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一周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赴上海瞻仰中共一大会址、赴浙江嘉兴瞻仰南湖红船。站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前,站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前,站在栩栩如生的一大代表群雕前,习近平总书记看得仔细,听得认真。他深情地指出,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在自己的纲领文件中开宗明义确立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鲜明写下“工人阶级”“无产阶级”这些字句。尽管处于初创阶段,但奠定了我们党的前进方向和基石。

 

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

    文章来源: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2月24日 第二版,有删减。

     

    1921年6月初,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荷兰人,1921年任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和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代表尼克尔斯基(俄国人,1921年加入俄共,并在共产国际机关行政处工作)先后到达上海,并与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李达、李汉俊建立了联系。经过几次交谈,他们一致认为应尽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李达、李汉俊同当时在广州的陈独秀、在北京的李大钊通过书信商议,决定在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随即,他们写信通知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和旅日的共产党早期组织,各派两名代表到上海出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723日晚开幕,会场陈设简朴,但气氛庄重。大家推举张国焘主持会议,毛泽东和周佛海做记录。

  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纲领还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关于党员条件,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均可接受为党员,但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新党员入党后为候补党员,接受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期满经党员讨论和党组织批准,才能转为正式党员。党纲还规定,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当保守秘密。

  

  

  

  

  

  

    

  图为译自俄文稿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文版本。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不是正式的党章,但包含了党章的内容,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任务、纲领、组织和纪律,具有党章的初步体例,实际上起到了党章的作用,为后来党章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中共一大还通过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规定党在当前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人阶级,加强对工人的领导,注意在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中发展党员,在反对军阀官僚的斗争中,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决议,充分说明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新型的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政党,这必然使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中央机关就遭到了外国巡捕房的破坏,党中央收藏的关于中共一大的档案很快就找不到了。所以党内长时间对中共一大的很多情况模糊不清,包括什么时间开的会,通过了什么文件,都搞不清楚。

  

  

  

  董必武回忆称,“一大没有任何文件,共产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成立时的两个文件没有名字,没有年月日。这样的状况,是什么原因呢?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一大时共产国际派的代表是马林(荷兰人,托派),他把当时的文件都带走了,没有交给共产国际。另一个原因是,一大以后好久没有中央,文件没有人管,那时我们也不知道有中央。有些事情缺乏文字根据”。

  中共一大文件的遗失,使得一大历史一度成谜。1956年12月24日,苏共中央把原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档案移交给中共中央。当时,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派人到莫斯科接收了这批共计18箱的文件。其中,有俄文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另外,1960年,美国学者韦慕廷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发现了陈公博的硕士论文《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在论文附录中,出现《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英文版)。经对照,其英文版与俄文版内容基本相同,仅具体文字稍有出入。这样,起到党章作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得以与世人见面。

   

  延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一九二一年七月

   

  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

  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

  2.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

  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4.联合第三国际

  三、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

  四、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五、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

  六、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

  七、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

  八、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可以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

  九、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

  十、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

  十一、(遗漏)

  十二、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十三、委员会所管辖的党员超过五百人或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时,必须成立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实现,必须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下面将要更加详细地阐述。

  十四、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能担任政府委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在此例。

  十五、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

  此系俄文版原注。

  俄文版原注:这条在一九二二年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曾引起激烈的争论。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

  (一九二一年七月

   

  一、工人组织

  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工会——译者)。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

  党应在工会里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党应警惕,使工会避免成为其他党派之傀儡。为此,党应特别机警地注意,勿使工会执行其他的政治路线。对于手工业工会,应迅速派出党员,尽快进行改组工作。

  拥有会员二百人以上方能成立工会,而且至少要派我党党员二人到该工会去工作。

  二、宣传

  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每个地方组织均有权出版地方通报、日报、周刊、传单和通告。不论中央或地方出版的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

  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

  三、工人学校

  因工人学校是组织产业工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在一切产业部门均应成立这种学校,例如,应成立“运输工人预备学校”和“纺织工人预备学校”等等。在这种学校里,除非常必要的情况外,不应教若干门不同的课程。

  学校管理处和校务委员会应完全由工人组成。党聘请的教员可以出席校务委员会的会议。

  工人学校应逐渐变成工人政党的中心机构,否则,这种学校就无需存在,可予以解散或改组。

  学校的基本方针是提高工人的觉悟,使他们认识到成立工会的必要。

  四、工会组织的研究机构

  这种机构应由各个产业部门的领导人、有觉悟的工人和党员组成,应研究产业工会组织的工作方法等问题。

  成立这种机构的主要目的应为教育工人使其在实践中能够实现共产党的思想。应特别注意组织工人工会,援助其他部门的工人运动,研究工人工会以及其他无产阶级组织的情况。

  为了更适当地进行工作,这种机构的研究工作应分为以下几类:工人运动史,组织工厂工人的方法,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各国工人运动的现状。研究的成果应定期发表。应特别注意中国工人运动问题。

  五、对现有政党的态度

  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进取的政策。在政治斗争中,在反对军阀主义和官僚制度的斗争中,在争取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的斗争中,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

  六、党与第三国际的联系

  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

  在必要时,应派一特命全权代表前往设在伊尔库茨克的第三国际远东书记处。此外,并应派代表赴远东各国,以便商讨发展和配合今后阶级斗争的进程。

  俄文稿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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