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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中心部门(单位)职责

来源: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2015-09-15

    

  

  综合办公室本部门是负责中心公文处理、会务组织、信访议提案、法律事务、合同管理、后勤保障、督办督查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起草中心行政工作方面的报告、总结、工作计划及领导布置的其它综合性文稿,审核对外转送、呈报的各类公文。六、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七、负责市长信箱、110联动、涉汉信息、市城管热线等督办单的接受、分办、回复工作。八、负责中心的公文管理工作,包括各类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归档等工作;负责做好中心印鉴、文件、介绍信的管理工作。九、负责“武汉路桥”网站的宣传稿发布、内容更新和调整等工作。十、负责对中心各部门和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组织,按照中心领导要求进行督办和检查。十一、负责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议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十二、负责中心有关法律事务的协调组织处理工作,审核中心对外拟签的合同文本,对合同的履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及归档工作。十三、根据中心年度计划和中心领导批准的项目安排,负责中心物资采购工作,做好中心机关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核发等工作。十四、负责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及对外承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五、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车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关食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定期对基层单位食堂的指导等工作。十六、负责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七、负责督促落实职工防暑降温及融雪防冻物资准备工作。十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710005

 

 

 

 

 

  党群工作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党的建设(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党的建设(组织宣传)工作。1、负责拟制年度党委工作意见、工作计划、党委文件,负责党委工作总结、会议材料起草和会议组织工作。2、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党总支的学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准备和组织工作。3、负责落实党委加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的各项决定;负责配合上级组织部门落实路桥中心领导班子考评;负责落实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选拔任(免)用、交流调整和管理等工作。4、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5、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因公(私)出入境报备和政审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请假管理工作。6、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党内主题竞赛活动;负责党内创先争优表彰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内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7、负责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路桥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及时了解干部和职工思想动态,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8、指导开展老干工作和中心党委开展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六、工会工作。1、负责拟制年度工会工作意见、工作计划、工会文件,负责工会工作总结、会议材料起草和会议组织工作。2、指导、检查和督促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开展工作。3、做好工会组织组建、换届、选举及工会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管理工作;组织工会干部培训工作。4、负责创建和谐企业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实施职工送温暖工作。5、负责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经济技术创新、技术技能培训竞赛等活动。会同安全保卫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督查工作。6、负责评先树优及劳模管理工作。7、负责女职工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8、负责工会宣教文体工作。9、负责工会工作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工会工作经验交流和推广。10、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工会财务、财产管理和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七、共青团工作。1、完成中心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支部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2、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团干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进行表彰,推动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4、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团员青年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5、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改进。6、负责中心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文化体育活动。7、配合党委抓好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8、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共青团的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强与其他单位共青团的工作交流。八、安全工作。1、建立以工会为主体的劳动监督检查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条例,并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2、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检举。5、关心职工身心健康,按要求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涉及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时,根据《干部管理规定》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7、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710242

 

 

  计划财务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计划、财务、费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上级单位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拟订中心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对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六、拟订中心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负责编制中心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年度项目计划、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七、负责按照城投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路桥隧通行费征收目标以及中心制定的年度费收目标,拟订中心月度分解计划。八、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年、季、月度成本,资金、费用开支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审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九、负责流动资金管理。根据中心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中心资金正常运转。十、配合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十一、负责资金结算业务的管理,负责对中心会计要素的确认、审核,会计档案、票据档案的管理;完成路桥通行费的资金核对、确认划缴、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对结算业务进行审核;负责处理未扣费成功的车辆用户信息,并按时拟订催缴工作计划。十二、负责按市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城建基金办等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报送相关报表,并接受以上部门对中心财务、费收工作的监督、指导。十三、负责中心代管经营主体的财务监管,做好财务指导、监督、服务工作。十四、负责开展费收政策研究,协调省、市相关部门及代征单位,为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负责费收政策的宣传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十五、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按时编制、申报各类票证的购领计划。负责各类票证的领购、保管、核发、清查、盘点、存档及销毁工作。保证各类票证库存充足,按时发放。十六、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核路桥隧通行费的减免、退费工作;积极配合市物价局完成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十七、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和日常管理工作。十八、负责桥梁保险合同的洽谈、拟定和报批,根据索赔材料办理理赔核算、获取赔款。研究、协调、指导解决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十九、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二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177

 

 

 

 

 

 

 人力资源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利用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建立健全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六、负责拟定人力资源规划和需求计划,根据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合理分配工作。七、负责拟定中心机构设置、定员定编方案。八、负责薪酬体系、计划、标准、核算等管理工作。九、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十、负责职工人事档案、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接转、归档、阅档工作。十一、负责中心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劳务纠纷和劳动争议。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二、负责中心职工业务技能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工作。十三、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及聘用,一般管理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十四、负责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对职工岗位安全保护与健康保护进行监督。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劳动保护、职业危害等事项,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并做好员工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十五、负责办理职工工伤及伤亡事故、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因公致残人员的核实、申报、处理及抚恤工作。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手续及相关补助金的发放、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十六、负责办理职工的录用、调配、退休、退职等有关手续。十七、负责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析与统计工作。十八、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710247

 

 

 

 

 

 

 桥梁技术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的桥梁技术管理及桥梁养护管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桥梁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桥梁维护维修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工作。六、负责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年度计划的审核编制,同时负责桥梁检测计划的组织实施。七、负责组织中心桥梁结构大、中型维修设计的前期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技术工作,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八、负责组织、开展桥梁突发事故、质量事故的技术调查及处理方案的组织协调工作。九、负责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专利申请、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十、负责组织中心桥梁养护管理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管理工作。十一、负责中心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十二、负责桥梁养(维)护手册的组织编写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四、审查桥梁维修、改建、扩建等工程设计时,必须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环境保护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十五、对桥梁管理、维护、检测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措施。十六、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高桥梁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可靠性、安全性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十七、编制桥梁维修计划的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十八、桥梁维修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十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129

 

 

 

  工程设施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管理、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中心桥梁站、所年度维修计划(不含桥梁检测)的编制及调整,并根据中心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投资控制和项目预(结)算审核工作。六、按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的招标、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七、负责中心所属桥梁管养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负责组织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维修工作。八、负责中心所辖的道路、桥梁、安防监控系统、电力设备的管理工作。九、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即及时汇总、分析各类固定资产存量信息;对固定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保管、维修、处置等进行审核;按照中心整体部署,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定期开展清查盘点工作;指导中心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十、负责中心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十一、负责中心年票及办公网络系统、健康监测系统的建设、维护、监督和检查管理工作。十二、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171

 

 

 

  安全保卫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应急管理,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执行。二、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三、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四、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法规,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七、负责制定中心全年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工作计划,起草安全工作总结、报告等。八、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外协调、规范化管理工作。九、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十、负责组织中心安全生产、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十一、负责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十二、负责中心安全生产考核及年度安全评先表彰工作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专项活动。十四、编制、完善《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负责路桥中心二级(含)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十五、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140

 

 

 

 

 

  纪监审计部:本部门是负责中心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按照中心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路桥中心的贯彻落实情况。六、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教育。七、负责受理对路桥中心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路桥中心党组织、党员和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八、负责调查处理路桥中心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依规依纪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九、协助本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落实治庸问责工作。十、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监督检查路桥中心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费收票务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组织开展治理腐败的其它专项工作。十一、负责落实路桥中心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审计、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及所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投资行为及单项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计、专项审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城投集团公司组织的审计活动。十二、负责安全防护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和审计监督;负责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参与二级(含二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十三、负责路桥中心内部风险控制管理,督促建立和完善路桥中心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十四、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五、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190

 

 

   

 道路桥梁管理处: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中心所辖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事件处置、供配电管理、路桥保洁绿化监管,及不停车电子收费前端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及管理。包括根据路桥中心规定,按照<<桥梁管养标准化手册>>,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应急预案、考核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负责对所属单位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所属桥梁日常巡查和重点部位定期巡检工作,对发现的桥梁及附属设施设备病害、安全隐患及时申报维护维修,同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负责配合桥梁专项工程施工,负责对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对所属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案件进行索赔;负责监督桥梁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单位,按合同约定落实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工作;负责所属桥梁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前端设施设备(含部分传输网络)的日常巡检、安全维护及供电管理;负责道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信息反馈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日常支出、月报(年报)计划,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予以实施负责本单位职工队伍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联系电话:027-82333608

 

 

 

 

 

 

  服务站管理处: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中心服务管理站管理、外籍车辆通行费征收以及代征站协调等工作。一根据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负责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路桥收费政策和法规,负责检验、征收外籍车辆通行费;四是负责组织协调代征单位的通行费征收工作;五是负责做好服务站点和代征站通行费征收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定期进行研究分析;六是负责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收费管理体系;七是负责服务站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畅通、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八是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日常支出、月报(年报)计划,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予以实施;九是负责本单位职工队伍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十是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架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十一是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二是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7035

 

 

 

 

 客服处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动车电子标签安装、预存通行费收取、ETC政策咨询、特殊业务办理等工作。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负责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组织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按照年度通行费征收工作目标要求,做好城市路桥隧通行费征收及各项业务办理工作。六、严格执行城市路桥隧通行费征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通行费免征、退费等业务的初审上报及上级审批后的办理工作。七、负责机动车电子标签安装、故障维修、补装、更换等服务工作。八、负责电子标签安装专用设备的一次发行、仓储配送、用户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九、负责PSAM卡的采购、保管、充值、授权等相关工作。十、负责解答路桥隧通行费征收政策、规定等有关方面的电话咨询,受理服务投诉建议,进行意见回访等服务工作。十一、负责各类收费数据、咨询投诉数据和电子标签发行安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十二、负责电子标签的一次发行、仓储配送、用户档案管理及服务点电子标签安装、维修、补装、更换等服务工作。十三、负责解答有关路桥隧通行费征收政策、规定等方面的电话咨询,受理相关投诉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十、负责短信息系统服务的管理工作,为客户提供电子标签失效告知、余额告知、欠费提醒等服务。十、负责客户服务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宣传武汉市路桥隧通行费征收的政策法规,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努力展示中心对外形象。十、负责本单位文明创建和廉政建设,对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窗口文明形象。十、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征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十、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日常支出、月报(年报)计划,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予以实施。十九、做好本单位信息管理工作,合理调配、使用收费、安全等各种有效的信息资源,并及时向中心领导、相关部门反馈沟通工作信息,做好协调工作,为收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十、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保管工作。二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703886

 

 

   

  稽查大队: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动车欠费追缴、ETC政策宣传等工作。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行政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负责路桥隧车辆通行费稽查执法工作,行使规定处罚权。二、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三、负责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四、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组织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六、负责对各类停车场、车站、码头、社区、道路边停放的机动车,以及驶入通行费征收服务站、收费站和七桥一隧的机动车缴纳通行费的情况和电子标签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稽查。七、负责对有车单位和个人缴纳通行费的情况和电子标签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八、负责对欠缴通行费的机动车依法予以补征和处罚;负责依法查处机动车电子标签、通行费标志违规使用行为。九、负责对通行费稽查执法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稽查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违纪及被投诉、举报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十、负责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稽查业务协调工作。十一、负责稽查设备、装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十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日常支出、月报(年报)计划,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予以实施。十三、负责本单位职工队伍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十四、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五、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357

 

 

 

 

 

   

 

 

 ETC系统管理处:本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ETC系统技术管理、运行管理、维护维修工作。一、根据与中心签订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二、负责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三、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组织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四、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各项管理工作。五、负责ETC系统的设备、网络、收费节点现场运行状态的监控及维护维修调度等工作。六、负责ETC系统的设备及网络维护维修等工作。七、负责系统软件管理、图像数据复核及抽查、ETC数据分析调整等工作。八、负责系统硬件管理及ETC专用设备的试验、测试及检测等工作。九、负责ETC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ETC技术培训、ETC技术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十、负责ETC档案管理工作。十一、负责ETC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及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二、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开展ETC系统设施设备安全巡检及供电管理工作。十三、加强费用控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费用支出控制在中心下达的年度预算内。十四、负责本单位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十五、负责落实本单位行政、党务、纪检、工会、人事等综合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督办和总结等工作。十六、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及使用管理工作。十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7-84582125

 

 

 

 

 

 

  建通公司:该公司为市路桥中心代管公司,隶属市城建基金办(市城投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政配套建设;道桥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建筑工程机械配件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电话:027-8470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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