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稽查五中队在谌家矶收费站开展通行费稽查工作,利用手持仪对一台四类货车进行查验时,无法检测到该车的通行信息,此事立即引起现场稽查队员的警觉。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此情况系人为用锡纸包裹电子标签所至。稽查队员当即指出车主屏蔽干扰电子标签的违规行为,并告知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同时,依据《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违规车主500元罚款,收缴屏蔽的电子标签,并责令其补缴所欠ETC通行费。
经过稽查队员积极的政策宣传,耐心地说服教育,该车主最终承认违规行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缴费,并现场缴纳罚款及所欠的ETC通行费,屏蔽的电子标签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