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是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同时,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路桥中心所属各单位组织志愿者在12月5日开展了小型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初冬的武汉街头,活跃着路桥中心的志愿者。看,他们有的在劝导大家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的齐心协力扶起共享单车,将散乱的共享单车摆放整齐,让人们在享受绿色出行便捷的同时,也为城市的秩序增添靓丽的色彩;有的在公共绿地、街角公园清理暴露垃圾,让大家能够在绿树成荫、干净整洁的环境中文化娱乐、休闲健身……“我奉献、我快乐”。大家有一个共同而响亮的名字—志愿者!路桥中心的志愿者们用爱心让“武汉”这座文明城市更加温暖、温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