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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路桥中心再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日期: 2017-04-21

 

 

近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发出表彰文件,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喜获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继2011年之后,路桥中心连续第三次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这标志着市路桥中心文明创建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市路桥中心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加强管理的有利抓手和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全中心职工素质为目标,将文明创建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文明新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构建和谐单位建设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素养,路桥中心精神文明风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热情为之高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下一步,路桥中心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埋头苦干,始终保持创建工作的生机活力,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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